问题 | 签预售合同注意事项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一、签预售合同注意事项 签预售合同应注意的事项为: 一、审查是否具备“五证”。购房人签订预售合同应当注意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证、销售许可证是否“五证齐全”; 二、购房人应当要求发展商签署由房管部门印制的或建设部推荐的合同文本,并查明代表发展商签字的人是否是其法人代表。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二、签预售合同多久办按揭 购房者在缴纳首付款项并经审批通过之后,通常需要待按揭流程完毕后,才可由贷款银行代为支付剩余的购房款项,随后则将购买的商品房进一步质押给贷款银行,以示对贷款之特定债务的还款和担保承诺。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首先,应认真审视开发商是否已取得完备的"五证"证书。在购买房屋时签订预售合同的环节中,购房者务必关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证以及销售许可证等五项证件是否齐备无缺。其次,购房者有必要向开发商提出使用由房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或者建设部推荐的合同文本,同时要核实代表开发商签字的人员是否为其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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