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件到法院需要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案件到法院需要取保候审吗 在刑事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之后,是否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完全依赖于具体案情的发展。 如果被告当事人具备适宜采用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例如,他可能会面临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处罚; 他所涉及的罪行有可能导致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处,然而采取取保候审将能避免对社会造成进一步危害; 另外,假如他患有严重病症、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值孕期或哺乳期的受孕女子,采取将其取保候审亦不会引发其他社会潜在风险等等。 如此说来,这类被告人是可以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请求的。 然而,若被告犯下的罪行极为严重,存在可能逃脱法网或者干扰案件审理进展等问题,通常情况下他们都将不会获得取保候审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案件到法院就收监吗 诉讼程序并非仅仅到法院阶段便会立刻施行监禁措施,而是需要等到法院作出裁决,判定被告人应处以有期徒刑之后,方能实施相应的拘役。 在刑事诉讼流程中,案件到达法院之后,其主要任务应当是进行深入细致的审理工作,而非立即对被告人采取收监措施。 所谓“收监”,实际上是指将被告送入监狱服刑。 负责羁押罪犯的公安机关在接收到人民法院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以及有期徒刑的罪犯所发出的执行通知书和判决书生效之日起的一个月之内,有义务将罪犯交付监狱执行刑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案件到法院不判怎么办 当事例送达至法院之后长时间未能得到裁决,可能会因为多种因素而导致这种情况发生。在遇到此种问题时,我们应该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就是这个事例是否已经超出了法律规定所允许的审理期限。如果确信涉案事例并未超期,那么很可能表示该事例处理较为复杂,可能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来进行事例调查、取证及其他相关程序。对于此种情况,我们可以首先尝试与负责该事例的法官或者书记员取得联系,咨询他们关于事例的进展状况以及尚未作出最终判决的具体原因。若是在审过程中发现存在违反法定程序从而故意拖延审判的行为,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当事人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或者申诉。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着重关注的是,我们的所有上诉或者申诉必须建立在合法合理且具备充足证据的基础之上。同时,请保持足够的耐心,毕竟整个司法程序需要严格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以保证能够实现公正裁决。 刑事案件到法院审理阶段,是否取保候审看具体案情。若被告符合条件,如可能判管制等,或罪行较重但取保不危害社会,或患病、孕哺等,可申请取保。但罪行严重且可能逃脱或干扰审理,一般不会批准取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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