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不合理怎么办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拆迁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时不合理,可以首先不用签订拆迁合同或者拆迁协议,这样就不能对房子进行拆迁。 与此同时,要了解当地的拆迁政策,如果有实际情况,应当及时找拆迁管理部门反映,做到及时沟通情况,这样就可以掌握政策,得到拆迁部门的关注,保证自己的最大利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二、拆迁不合理怎样维权 在此第一步中,我们建议您尝试与负责拆迁事务的相关单位展开协商对话,这是一个简洁高效的解决途径,可以最大程度地节约双方在处理过程中的宝贵时间。 若协商未能取得满意的成果,那么您可能必须寻求法律途径以获得公正的解决方案。 在遇到拆迁方提出对所接受的赔偿标准感到不满时,您有权力在收到此项决定的次日起60天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然而,如果对最终的行政复议答案仍持异议,您便需向当地法院提交行政诉讼,通过法律程序去推进并解决这个问题。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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