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借钱还债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一、一方借钱还债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看情况: 一、该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一方借钱还债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 决定一笔借款是否归属夫妇二人的共同债务,须依据相关实际情况进行评估认定。 盖因以下两种情况被视为夫妇共同负担的债务: 首先,如该债务由男女双方共同签署允诺或通过彼此的同意意见来表达确认的; 其次,如果男方/女方在婚姻关系除旧迎新的期间内,单独以其个人的名义且出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基本需求为目的而承担的债务。 反之,若未能满足以上提及的条件,则不应视为夫妇之间需共同承担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具体而言,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首先,若某笔债务能够证明系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基于共同意志表示而产生,抑或是仅由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承担的债务,则此种情形下的债务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其次,若不满足上述条件,那么这笔债务便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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