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需要些什么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需要些什么条件 取保候审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一种刑事诉讼中采取的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强制性方法。 其适用应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第一,被控告人有可能会受到管制、拘役或者需被独立实行附加刑罚之惩罚; 第二,被指控罪名若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处罚,同时在采取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现实威胁; 第三,如果犯罪嫌疑人本身患有严重疾病以致日常生活无法自我照顾,或是已怀孕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在采用取保候审之后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 此外,若案件审理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刑诉中保障嫌犯或被告权益的强制措施,需满足:1.可能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2.涉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无社会危险;3.患重病、怀孕、哺乳且取保无害。另,审理超期未决时亦可考虑。 二、取保候审检察院会不起诉吗 首先,是的,检察机关的不起诉程序包括酌定不起诉,法定不起诉以及存疑不起诉这三种情况。 其次,不起诉并不等同于无罪判决。 在法律意义上,“免予起诉”实际上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其自行侦查终结或者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且经过审查后确认,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是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无需再进行处罚或是应当予以豁免刑罚的犯罪行为,而做出的不再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正式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取保候审检察院传唤会被收监吗 在取保候审阶段,检察院传唤当事人并不意味着其必将面临收监之虞。检察院传唤当事人的目的主要在于深入了解案情、核实相关证据等方面。至于是否需要收监,这与诸多因素密切相关。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例如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的市、县,或对证人进行干扰、销毁伪造证据等行为,则有可能导致其被收监。此外,倘若检察院经过严格审查后发现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无误,且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无法有效防止社会危害性发生时,亦有可能将强制措施变更为逮捕并收监。然而,若事例情况未出现任何变动,且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工作,那么一般情况下是无需收监的。 取保候审是刑诉中保障嫌犯或被告权益的强制措施,需满足:1.可能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2.涉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无社会危险;3.患重病、怀孕、哺乳且取保无害。另,审理超期未决时亦可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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