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怎么证实分居关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欲证实双方存在长期的分居关系时,首选应关注并搜集如下关键信息:
首先是当事人分开居住所提供的租房合同,其次是双方在平等基础上签署的书面分居条约,再次则包括有关社区委员会或者村级管理部门开具的居住证明以及其中某一方所持有之异地临时居住凭证。 此外,能够明确反映分居细节与持续时间的邻里传闻、亲朋好友的现场见证等相关证人证言亦可作为辅助证明材料。 最后,夫妇间往来的书信函件、互发的电子邮件等通信资料同样有助于证明分居的实际情况及时间跨度。 在此需额外强调,以上所述各类证据必须互相印证,共同构建起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才能使得对分居关系的认定更加可信且具有说服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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