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离婚后可以上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调解离婚后可以上诉吗 调解离婚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进行上诉的,调解书是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前,效力待定。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不需要任何理由,人民法院应结束调解继续审理。因此,不存在上诉的问题。如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签字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不得上诉,但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调解过程违背自愿原则的,可以自生效之日起两年之内申诉(申请再审)。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再审的条件必须是对法院主持的调解有证据证明调解是非自愿的、或者违反程序时才能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调解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当夫妇离婚之后,如若发现对方在离婚过程中隐藏或转移了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无奈之下可选择向我国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再度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地划分和分配。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有效期仅有三年,从被发现之日开始计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在离婚之时,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应通过协商达成共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正常的情况下,经过调解而达成的离婚协定是无法上诉的。这是因为这份调解书是由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在他们的主持和见证之下,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并达成的共识。然而,在双方当事人签署确认之前,这份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仍然处于待定状态。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利撤销其先前的同意,无需提供任何理由,而人民法院也应当立即终止调解程序,并恢复对该案件的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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