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药品过期处罚规定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药品过期处罚规定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药店的行为将定性为出售劣药,执法部门会对该店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75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药店的行为将定性为出售劣药,执法部门会对该店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药品过期处罚规定是什么 对于涉及贩卖过期药品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其主要措施包括,对违规销售的药品以及因该行为获取的非法收入进行无条件的查封及收缴,然后还需要对此次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的处罚规范。 其中,根据不同情形,罚金的具体数额将在非法销售的药品价值金额的十倍至二十倍之间酌定;而如果非法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超过十万元的话,那么就以十万元为标准来进行计算;同样的道理,若非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低于一万元,则就按照一万元进行处理。 另外,相关部门也会视情节轻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如对涉事企业或个人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甚至可能取消其获得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等专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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