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算刑事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算刑事吗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被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刑事法律制裁,而仅仅是一项严格意义上的强制性措施。这一举措并不能直接证明涉案人员已经构成犯罪或者其行为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相反,它仅仅是在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中,为了确保刑事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对于那些无需被羁押却仍然需要受到一定程度约束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种特殊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相关案件依然处于侦查、审查起诉乃至审判的各个环节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怎样办理 取保候审的独特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以及与其具有近亲关系者,需要以书面方式阐述他们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意愿。 其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在收到上述书面请求之后,应在七天内作出以下决定: 同意或拒绝。 再次,如果能够成功取得保释,相关机构应当当面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同时要求他们亲自在该文件上签字确认。 在实践操作中,《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符合以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将有机会获得取保候审: (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会被判处罚金且在数量上超出有期徒刑最高量刑程度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妇女,不会给社会带来潜在风险的; 以及(四)除了无法自理生活之外,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妇女也可获得取保候审的待遇。《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算不算羁押期限 根据现行法令,被取保候审者不计入实际羁押期限之内。所谓羁押,特指犯罪嫌疑人身处拘留或逮捕后,被关押在监管机构中的情形;然而,取保候审则属于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在该阶段并未遭受实质性的牢狱之灾。至于羁押期限的计算方式及相关细则,皆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予以规定,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益不受侵害,防范超期羁押现象。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例如未得执行机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城市或乡村等。总而言之,取保候审与羁押在性质以及法律效力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在刑事司法中,取保候审非刑事制裁,而是强制性措施。不证明涉案人员已犯罪或受罚,仅用于确保诉讼程序顺利,针对无需羁押但需约束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取保候审期间,案件仍处侦查、起诉、审判阶段。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