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什么时候签认罚书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一、受贿罪什么时候签认罚书 受贿罪认罪书签署的适当时间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倘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处理被采取保证金形式及限制自由方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及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之时,有义务责令他们进行具结悔过的程序。 同时,认罪认罚书通常在公安机关完成讯问工作后立即签署。对于责令具结悔过通知书这一法律文书,是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享受保证金待遇或受限自由期间触犯了应当遵循的法律法规时,公安机关有权要求他们进行具结悔过,并以此作为法律依据。在做出责令具结悔过的决定时,必须制作相应的具结悔过通知书,以书面形式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悔过,并将悔过书提交给公安机关存档备查。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二、受贿罪什么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关于受贿罪的从轻判刑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是在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之前,犯罪嫌疑人能够如实坦白自己的罪行,真诚地反思并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同时积极配合调查机关退回非法所得,尽可能防止和降低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 其次,如果具备自首的情节,也会得到适当的宽大处理。 再次,若有立功表现,例如揭露他人的犯罪行为,而且经查证属实; 或是提供了关键性的线索,这些线索帮助案件调查机构突破重重难关,成功侦破了其他的案件等等,在这种情况下,也会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若是有重大立功表现,则有可能减轻甚至部分或全部免除了应得的惩罚。《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三、受贿罪什么阶段请律师 待审受贿罪嫌犯自首次受到调查机构质询或被迫采取固定措施之时起,便享有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权利。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为嫌犯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代理其申诉和控诉,并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事宜。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则有资格查阅、摘录以及复制事件相关材料,调查收集证据,同时针对事件发表辩护观点。进入审判环节后,律师可以为被告人提供全方位的辩护支援,全力维护其合法权益。总的来说,尽早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参与到事件中来,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嫌犯的各项法定权益,因此建议在被迫采取固定措施之后应立即寻求律师协助。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被采取保证金或限制自由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情节轻微,需进行具结悔过。认罪认罚书通常在公安机关讯问后签署。公安机关有权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具结悔过,并制作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提交悔过书存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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