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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离婚了怎么办理手续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一、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离婚了怎么办理手续

倘若一方存在未披露的负债行为而另一方对此并不知情,在此情况下的离婚手续办理方式与普遍情形无异。

夫妻双方可通过协商,针对财产分割、债务责任分担以及子女抚育等议题达成共识,进而签署相关协议,并连同所需文件共同赴政府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若双方未能成功达成协议,则皆有权向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将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公正裁决。

关于债务问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所负担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围,此等债务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若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来证明此笔债务是用于开展夫妻间的共同生活、共同事业经营或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表示的,那么这笔债务便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一方欠债另一方要还吗

关于夫妻一方所负之债,其配偶是否有责任进行偿还,这主要取决于该债务究竟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负债,抑或是仅由其中一方产生的个人债务。

若是被确认为夫妻的共同债务,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妇二人应承担起连带责任;

但若非如此,则配偶并不需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具体来说,以下情况的债务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的债务:

首先,当债务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在只有一方知晓的情况下在婚后予以追认,且经过双方达成共识后产生的;

其次,当债务是由夫妻中某一方在婚姻关系依然存续期间,以自己的名义承担的,目的并非是为了自己的日常生活所需,而是为整个家庭的日常生活所需而借入的债务;

再者,若是同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再次以自己的名义借入了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围之外的债务,然而在此情况下,债权人能够举证证明此笔债务确实是用于夫妻共同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时。

三、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怎么收集证据给对方

当涉及到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在债务问题上的隐瞒行为时,为了明确其是否知情并收集相关证据,可以采取若干措施进行调查和取证。首先,需要密切关注家庭财务状况的详细记录,例如日常收支账簿以及家庭资产清单等,这些都能够有效地证明债务已经超过了家庭正常支出的合理范畴。其次,有必要收集双方之间的所有沟通记录,包括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等,以期从中发现是否存在任何关于该笔债务未被披露的关键信息。此外,寻求亲朋好友作为证人也是一个重要的步骤,他们可以证实在债务形成的过程中,另一方从未提及或者参与过相关事务。最后,查阅银行流水也能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资金流动与该笔债务毫无关联。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禁采用侵犯他人隐私权等不正当手段来获取所需资料。

未披露负债时离婚手续与普通情形相同。可协商达成协议去登记机关申请,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婚姻中一方个人超家庭日常所需债务非共同债务,但若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则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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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