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未遂认定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合同诈骗罪未遂认定标准有哪些 在对合同诈骗罪未遂的判定标准进行判断时,我们需要综合考量多个要素。首要的一点是,行为人已然开始了有关合同诈骗的一系列操作和具体行动,从而建立起非法获取他人财产的意图。 其次,应当依据确凿的证据证明,这些行为之所以无法取得预期效果,并非是由于行为人自身的意愿或能力不足,而是因为其所处的外部环境发生了不可预见的变化,或者是受到了相关部门的及时制止与干预。 最后,尽管行为人的诈骗计划并未完全实现,但这种情况并不意味着他们已经放弃了继续实施犯罪的企图,因此,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判定合同诈骗罪未遂需综合考量:行为人已实施诈骗行为,意图非法获财;未达目的因外部不可预见变化或部门干预,非行为人自愿或能力不足;且未实现不代表放弃犯罪意图,处理时应高度警惕。 二、合同诈骗罪的数额 犯罪主观方面,如以非法侵占他人物品为目的,于合同签署与执行过程中,采用欺诈手段获取对方金钱财物时,若涉及以下任一情况者,则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对于个人而言,诈骗金额超过五千元至两万元的; (2)对整个单位来说,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诈骗活动,且所骗得财物归单位所有,其诈骗金额则须达到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以上。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量刑如何处罚 关于合同诈骗罪以及普通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方面,都需结合其犯罪金额及情节进行深入分析与裁决。对于普通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若行为人实施了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款;其次,如果涉案金额进一步扩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样也可能被判处罚款;最后,如果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那么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并且可能被判处罚款或者没收财产。而针对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同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那么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款;其次,如果涉案金额进一步扩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样也可能被判处罚款;最后,如果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那么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并且可能被判处罚款或者没收财产。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具体的量刑幅度会受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可能会出现一些差异。 判定合同诈骗罪未遂需综合考量:行为人已实施诈骗行为,意图非法获财;未达目的因外部不可预见变化或部门干预,非行为人自愿或能力不足;且未实现不代表放弃犯罪意图,处理时应高度警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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