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手续谁办好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手续谁办好了 想出来的话,你得先去跟办案警察说一声,想取保候审的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说了,法院、检察院还有公安局这些单位对待下面两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可以同意他们取保候审的:第一种就是可能会判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第二种是你可能会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如果让你取保候审的话,不会给你带来什么大麻烦的。 另外,如果你身体不好,生活都不能自理了,或者你是个孕妇,或者你在喂奶,那也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因为这样也不会给你带来什么大麻烦。 最后,如果你已经被关了很久,案子还没结束,那也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这个取保候审的事情,就由公安局来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或虽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申请取保候审。 同时,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期,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的,亦可考虑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申请前需告知办案警察。 二、取保候审到哪里办 对于取保候审手续的办理,应依照法律规定交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共三方负责具体操作。 在这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有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亲自提出申请; 同时,依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还应逐项依法对相关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若发现确实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则可批准执行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被视为一种强制性的司法措施。取保候审的允许条件及衡量标准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于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行为人,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对于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严重罪责且取保候审不会对公共安全产生重大威胁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也可予以采取取保候审的决定;此外,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果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风险,同样可以考虑实施这一措施;最后,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事例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手段。在评估是否适宜进行取保候审时,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到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对社会的潜在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体状况等多重因素。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而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则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城等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或虽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申请取保候审。 同时,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期,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的,亦可考虑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申请前需告知办案警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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