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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款合同诈骗罪准八种情形
分类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解答

一、借款合同诈骗罪准八种情形

针对借款合同诈骗罪的相关情况,其八项主要表现形式或情况如下:

首先,行为人利用虚构设立的单位或是盗用他人名义来签署借款合同;

其次,行为人通过伪造、篡改、损毁等方式制造虚假的票据或其他不实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

再者,行为人在缺乏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采用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策略,诱使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并履行合同;

此外,行为人在收取了对方当事人所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之后,选择下落不明的方式逃避法律责任;

最后,行为人使用其他手段哄骗对方当事人给出财务,使得自己获取财物;在此基础上,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虚构事实,诱骗对方当事人提供财物,且数额达到较大程度;又或是行为人明知自身没有偿还能力却刻意大肆敛财;抑或行为人肆无忌惮地挥霍骗取所得之财物,均将构成此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借款合同诈骗罪表现多样:虚构单位、盗用名义签约;伪造、篡改票据作担保;以小合同诱骗续签;收款后逃匿;哄骗财物;虚构事实骗取大额财物;无偿还能力仍敛财;挥霍骗取财物。上述行为均涉嫌此罪。

二、借款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

首要之务,我国并没有对借款合同诈骗罪做出明确界定和规定,然而我们对合同诈骗罪的定义明确而详细。

此罪状下,犯罪嫌疑人需要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在签署或落实合同的全过程里,通过欺骗等手段从对方向获取不正当财产,且该所得金额需达到一定程度才能构成犯罪。

若罪犯的行为被判定触犯此条法律,那么其将会遭到以下具体的刑事惩罚:

1、如若所涉金额较大,则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惩罚,同时也可能被判罚罚金;

2、若所涉及金额极其庞大,甚至带有其他恶劣情节,那么可能会面临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款惩罚;

3、最为严重的情况下,所涉及金额极为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可能会遭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须承担罚款或者没收全部财产的义务。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借款合同诈骗立案条件规定有哪些

金融贷款诈骗的立案标准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犯罪嫌疑人需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务的明确意图;其次,犯罪分子需要进行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行为以获得非法利益,例如捏造无法还款的虚假理由、夸大其自身还款能力以及隐藏真实的经济状况等不实信息;再次,此类事例涉及的金额通常较高,通常而言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而设定的法律规定,需符合特定数额要求,这在不同地区之间存在差异,大约在数千元至数万元人民币不等;最后,犯罪分子必须具备诈骗的主观故意,即明知自己无力偿还债务或者根本无心还款,却仍然签署相关借款协议以获取资金。综上所述,对于是否构成金融贷款诈骗,需要对上述各项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并结合实际证据进行判断,进而决定是否启动立案程序。

借款合同诈骗罪表现多样:虚构单位、盗用名义签约;伪造、篡改票据作担保;以小合同诱骗续签;收款后逃匿;哄骗财物;虚构事实骗取大额财物;无偿还能力仍敛财;挥霍骗取财物。上述行为均涉嫌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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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4 0: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