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罪免刑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非法拘禁罪免刑条件有哪些 在判断非法拘禁罪的免刑条件时,需综合考量诸多因素。 一般而言,若犯罪情节微乎其微且危害程度较轻,被视为不构成犯罪的话,则可免于刑事处罚。 例如,拘禁行为持续时间短暂、未产生恶劣的后果、存在自首抑或立功行为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职业禁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在判断非法拘禁罪的免刑条件时,需综合考量诸多因素。 一般而言,若犯罪情节微乎其微且危害程度较轻,被视为不构成犯罪的话,则可免于刑事处罚。 例如,拘禁行为持续时间短暂、未产生恶劣的后果、存在自首抑或立功行为等等。 二、非法拘禁罪能取保候审吗 在涉嫌非法拘禁案中,若被告人仅被判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并非累犯身份,那么通常而言是具有申请取保候审资格的。 同时,需指出的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的司法机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于具备下述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批准其进行取保候审: 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力适用并处罚金等附加行的;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公愤与危害的; 3、符合患有严重疾病、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等特殊状态、孕妇以及正在哺乳期内的婴儿等条件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公愤与危害; 或者4、即便已经超过羁押期限十天,但案件终结却未达目的,也依然需要实行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非法拘禁罪侵犯对象怎么办 非法拘禁之犯罪所损害及侵犯的客体,无疑即是具有法定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实际上,无论被拘禁之人的社会阶层、社会地位、职业性质抑或是年龄几何,只要其正常人身自由权受到了非法的侵害,便应毫无疑问地成为此种犯罪行为的指证对象。然而,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对于那些依法已经被限制或者剥夺人身自由的人士,例如因违反行政法规而被处以行政拘留、因触犯法律而被司法机关处以司法拘留,或者是由于其他原因而被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的人员,他们都不应当成为非法拘禁罪的侵权受害者。否则,若某位人士在事件中不幸被误认为是非法拘禁罪的攻击对象,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整个事件的性质判定与处理结果。因此,在实际的事件审理过程中,我们必须综合考虑事件的所有相关事实与证据,以确保能够准确无误地判断出被拘禁者是否属于本罪的合法受害者。 在判断非法拘禁罪的免刑条件时,需综合考量诸多因素。 一般而言,若犯罪情节微乎其微且危害程度较轻,被视为不构成犯罪的话,则可免于刑事处罚。 例如,拘禁行为持续时间短暂、未产生恶劣的后果、存在自首抑或立功行为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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