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的罪过形式包括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危险驾驶罪的罪过形式包括哪些 在刑事法律领域,有关于危险驾驶罪的罪行类型,我们通常将其理解为主观上的故意犯罪。 以下是常见的危险驾驶罪类型及其相关描述:首先,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情况; 其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再者,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工作,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出了法定时速进行行驶的行为; 最后,便是违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由此导致公共安全受到威胁的行为。 在这些情况下,行为人应当清楚地认识到自身的行为有可能对公共安全产生负面影响,但他们依然选择实施相关的危险驾驶行为,这种主观上的故意性便得以体现出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危险驾驶罪通常涉及主观故意,包括以下情形: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2.醉酒驾驶机动车;3.超载或超速从事校车或客运业务;4.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 行为人在明知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下仍故意为之,体现了其主观上的故意性。 二、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需要如何去区分 1.从主观意识角度来看,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存在显著差别。 前者的犯罪者需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驾或参与竞速行驶会对公众安全构成威胁,却仍抱有希望或放任其发生的心理; 然而后者的犯罪者则往往因忽视、疏忽或其他过失行为导致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 2.从客观事物角度出发,两罪之间也存在明显差异。 危险驾驶罪主要针对在道路上醉酒驾车或进行超速追逐的行为,且具有情节恶劣的特质。 相比之下,交通肇事罪所指向的是在交通运输过程中,由于违规操作引发重大事故,导致人员受伤乃至死亡,亦或是造成了财产巨大损失的情况。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危险驾驶罪的判决不一怎么办 导致危险驾驶罪判决结果不统一的原因有很多种可能性。首先,每个事件的具体情况都有所差别,如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血液中的酒精浓度、是否引发了交通事故以及事故所涉及到的严重性,还有被告人对其行为是否认罪悔过等等。其次,各地司法机关的执行状况以及法官所拥有的自由裁量权都会对审判结论产生一定的影响。然而,中国的现行法律制度致力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追求公平、公正的原则。若您认为某个特定的判决结果存在明显的缺陷或错误,您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评估:1)仔细审查整个事件的事实是否清晰明确;2)相关证据是否具备充足的可靠性与说服力;3)审判过程中所适用的法律条款是否准确无误;4)审判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并遵守相关法规。如果不幸地发现确实存在上述几个方面的问题,那么您可以选择行使上诉权利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需要特别提醒您的是,上诉必须以充分的法律依据和确凿的证据为支撑,这样才能够确保您的上诉请求获得有力的支持。 危险驾驶罪通常涉及主观故意,包括以下情形: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2.醉酒驾驶机动车;3.超载或超速从事校车或客运业务;4.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 行为人在明知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下仍故意为之,体现了其主观上的故意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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