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追缴赃款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合同诈骗罪追缴赃款标准是什么 关于合同诈骗罪案件之中涉及到的追责财产问题,相关环节的通用标准通常为对犯罪嫌疑人通过欺诈手段获得的所有财物进行全面追缴。这样的举措旨在最大限度地弥补受害人所受的经济损失,捍卫社会的公正与道德底线,维护法制秩序不被破坏。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会依据多个方面的因素如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所得金额、产生的损失状况以及追缴的可行性等,来确定具体的追缴范围及执行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合同诈骗案中,追责财产通用标准为全面追缴犯罪所得,以补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维护社会公正与法制。具体追缴范围及方式,将综合考虑非法所得金额、损失程度及追缴可行性等因素确定。 二、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判刑标准有哪些 (1)犯罪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情节严重且动机卑劣; (2)屡次作案并产生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 (3)其行为直接或间接导致受害者经济收入降低甚至陷入生活困境; (4)充分拒绝退还赃物、归还债务以及赔偿相应损失。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具体表现为以下六种情况之一的: (1)对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他人急需的生产资料进行诈骗,严重妨碍生产秩序或给社会带来其他重大损失的; (2)流窜犯罪制造恶劣影响的; (3)针对救灾、抢险、防汛、扶贫、医疗等财政资金进行诈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肆意挥霍从诈骗中得来的财物,使得诈骗所得无法追回; (5)以诈骗所得进行非法或者犯罪活动; (6)由于诈骗行为直接导致受害者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虽然构成本罪的主体不仅限于自然人,但被认定为此罪的单位依法也应接受刑事处罚,只不过在立案标准与量刑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条,对单位犯罪的处理通常执行的是双重罚则制度。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业务员怎么判 在涉及到合同诈骗罪的被告人当中,如何对其中的业务人员进行裁决,这需要多方面加以权衡和考虑。首要的是,我们必须审视他们在整个犯罪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所发挥的作用以及他们的参与度,同时还要关注他们所涉及的犯罪金额。如果业务人员在犯罪过程中仅仅起到次要或者辅助性的作用,那么他很可能会被认定为从犯,从而依据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减轻、从轻惩罚或是甚至免于刑事处分。至于对于犯罪收益的认定,如果数目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较大”标准,那么犯罪嫌疑人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还将面临罚款;倘若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话,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还须支付罚金;若是数额极其庞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犯罪嫌疑人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须支付罚金或者被没收个人财产。总而言之,对于具体的判刑结果,我们必须根据事例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有针对性地做出全面考虑,最终由法院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合同诈骗案中,追责财产通用标准为全面追缴犯罪所得,以补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维护社会公正与法制。具体追缴范围及方式,将综合考虑非法所得金额、损失程度及追缴可行性等因素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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