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产没有分割是否可以进行房产抵押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离婚后房产没有分割是否可以进行房产抵押 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若所涉及到的房产尚未划分清晰,普遍情况下是不能对房产进行抵押设定的。 这主要是由于该类房屋的所有权仍不明晰,无法确定其抵押权人究竟有没有独自处理该房产的权利。 如果有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进行抵押,便极易侵犯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带来诸多潜在风险和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离婚后房产赠与能够撤销吗 在离婚诉讼中,关乎房地产赠与之撤销与否的问题有多重情况值得我们探讨。 首先,我们来看赠与婚姻关系相对方。 第一种情况是离婚协议载明的赠与条款。 作为婚姻结束协议,其主要作用在于解除双方法定设立的婚姻关系。 因此,离婚协议中所载明的甲方将自己婚前的个人房产给予乙方这样的条款,实际上被视为附加解除了双方人身关系的条件的赠与协议。 如此,此类赠与过程带有极其明确的条件限制,而且这些条件隐含着特定的道德责任属性。 当甲乙双方按照离婚协议解除双方婚姻关系之后,赠与条件已然成就,依照法律规范,这类赠与是不能随意撤销的。 第二种情况则是婚内存续期间的赠与承诺。 在夫妻之间达成有关财产的共识,只需双方为真实意愿表达,且没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便应当被认可为有效,并在法律层面上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同样,关于房屋赠与方面的约定,无需履行涉及物权变动的法律手续。 在离婚案子发生之时,法院可以作出房产归接受赠与的一方所有的判决结果。 对于任何一方提出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除非出现欺诈、压迫等情形,否则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接下来,我们讨论共同赠与子女房产的问题。 涉及的对象,如房产这类重要资产范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进行正式的不动产登记确认极为必要。 至于尚未将房产所有权转移至子女名字之下的情况,指示赠予行为仍未全部完成,此时赠与人有权利重新考虑这一赠与举动,选择是否撤销此项赠与。 但需注意,如果已经做好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那么一旦赠与者想要反悔,就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当初的协议存在欺诈或受压迫的情况,否则原则上不应予以撤销或者更改合同内容。《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父母离婚后抚养费标准怎么算 法院在设计赡养费标准时,通常会充分考量孩子们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力以及当地社会生活水平。对于拥有稳定收入的家庭而言,抚养费标准基本上可以设定为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之间;如果要承担两个及以上孩子的抚养义务,则在比例方面可以适度提高,然而原则上来讲,每月支付的抚养费总额不得超出月总收入的50%。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抚养费金额则可以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是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从而按照上述比例进行计算。在确定抚养费具体数额的过程中,法院还会充分考虑到孩子们的教育、医疗等必要开支。此外,若原定抚养费数额无法满足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孩子们因为疾病、学业等原因导致实际需求已经超越了原定数额,那么他们有权向法院申请增加抚养费。 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若所涉及到的房产尚未划分清晰,普遍情况下是不能对房产进行抵押设定的。这主要是由于该类房屋的所有权仍不明晰,无法确定其抵押权人究竟有没有独自处理该房产的权利。如果有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进行抵押,便极易侵犯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带来诸多潜在风险和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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