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卖毒品罪认定的几个要点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一、贩卖毒品罪认定的几个要点 在对贩卖毒品罪进行认定时,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四个关键要点:首要条件是要有实际的贩卖行为存在,其中包括向他人销售毒品、使用毒品来交换或者抵偿相关财产债务等等。 第二,被贩卖的物品必须为法律严格管制的毒品,并且毒品种类及其数量的不同将会对被告人的量刑及判决产生直接影响。 再者,贩卖者在实施贩卖行为前,务必具备充分的毒品知识储备并明确毒品的本质,即贩卖者应当是在确知贩卖物为毒品的情况下实施相关贩卖活动。 最后,贩卖毒品的行为并不一定需要以获取经济利益为唯一目的,只要贩卖者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行为,就构成了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二、贩卖毒品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联系是什么 涉及到贩卖毒品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之间的关联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无论是贩卖毒品罪还是非法持有毒品罪,其主观方面所体现出的都是一种故意形式的罪过,而并非过失。 其次,从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来看,这两个罪名都属于故意类的犯罪,然而它们的故意内容却是各有千秋。 最后,在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非法持有毒品罪表现出来的特点就是当事人存在着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 另外,所谓贩卖毒品罪,则是指行为主体对毒品有关的销售和管理规定产生了违规的行为,进而非法进行毒品的销售或以贩卖为目的而实施了非法购买毒品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 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贩卖毒品罪年龄限制多少岁 认定贩卖毒品罪时,要点有四:一,存在实际贩卖,含销售、以毒换物等;二,贩卖物为法律禁毒,种类数量影响量刑;三,贩卖者需明知所售为毒品;四,不以盈利为唯一动机,实施即犯罪。 四、贩卖毒品罪认定的问题是什么 在我国,对于贩卖毒品这类极为恶劣的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初次量刑的法定年龄设定为14周岁。这意味着,凡已年满14周岁且实施了贩卖毒品违法行为者,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然而,我们也必须明确,对于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罪犯,在量刑时应予以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行为人对于自身行为的认知判断以及自我控制的能力。贩卖毒品无疑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我们应该坚决反对并抵制这种行为,无论年龄大小。此外,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从宽处理,也是为了给予他们更多的教育和挽救机会,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 认定贩卖毒品罪时,要点有四:一,存在实际贩卖,含销售、以毒换物等;二,贩卖物为法律禁毒,种类数量影响量刑;三,贩卖者需明知所售为毒品;四,不以盈利为唯一动机,实施即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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