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公安取保候审后,移交到检察院还会拘留吗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一、公安取保候审后,移交到检察院还会拘留吗

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在实行取保候审并将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之后,不代表当事人一定会遭受拘留。

取保候审系一项刑事强制性措施,其宗旨在于确保司法程序能够顺畅运行的前提下,适度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员身自主权,避免对其实施过度的拘禁和限制。

当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后,检察院将会依据案情实际情况展开深入细致的审查。

若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涉嫌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可能继续实施新的犯罪行为、具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威胁等状况时,检察院有权依法作出拘留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公安取保候审最后怎么判

在公安机关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最终的判决将会取决于该嫌疑人所从事的犯罪行为及其严重性以及这种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

具体来说,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应当进行判决。

第一种是案件事实清楚明确,证据固凿且充足。

这时,我们必须依照法律来衡量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

若被告人的确犯有罪行,则应当做出有罪判决;

但若证据不足,无法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发生过,那么就应该作出无罪判决。

此外,如果资料收集仍然不够,不能够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话,那么我们也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这主要是因为取保候审仅仅是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保证措施,在此阶段并不会给予被告人任何实质性的刑罚,除非到了审判环节,由人民法院在审判之后确定被告人有罪,而且究竟应当给出何种刑罚的问题才能做出决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三、公安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不起诉的几率

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移交案件到检察机关,当事人未必会被拘留。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既保证司法程序,又适度维护嫌疑人自主权。案件到检察院后会详细审查,若发现嫌疑人违反取保规定等情况,如可能再犯罪、危害国安等,检察院有权作出拘留决定。

四、公安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不起诉的几率

在申请取保候审之后,该措施与检察机关是否会提起公诉并没有直接性的且不可否认的关联。检察机关决定是否对某个事例提起诉讼主要根据各种要素进行综合性的判断,包括事例的实际情况如何、相关的证据是否确凿有力以及犯罪分子的行为情节及其危害程度究竟严重与否,还包括犯罪分子的认罪悔罪态度等等。通常情况下,如果事例中的犯罪证据存在缺失或者明显不足以证明其犯罪的情况;或者犯罪行为情节微小,社会危害性较低,甚至无法被视为犯罪;又或者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等多种情况,那么检察机关选择不起诉的可能性就会相应地增大。然而,具体的概率大小很难精确地进行估算,因为每一个事例都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如果您目前正在接受取保候审的监管,我们强烈建议您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工作,并且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和辩护服务。

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移交案件到检察机关,当事人未必会被拘留。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既保证司法程序,又适度维护嫌疑人自主权。案件到检察院后会详细审查,若发现嫌疑人违反取保规定等情况,如可能再犯罪、危害国安等,检察院有权作出拘留决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6 15:3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