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人能脱离监护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一、精神病人能脱离监护人吗 不能。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其主体资格的限制,无法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二、精神病人能离婚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在婚姻关系中,精神疾病病人同样具有行使离婚权的能力。然而由于他们并非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在处理相关事宜时通常需通过诉讼离婚途径来解决;除非该精神病人为间歇性的患者,其在保持清醒且未患病的状态下,确实有可能进行协议离婚的手续办理。 另外根据我国现行法规,若某一方在婚前故意隐瞒实情,称自己并无精神病症,但事实上却在婚后仍未能治愈;或是在双方结婚前已知晓配偶患有精神疾病,不顾一切与之结合;抑或是在婚后共同生活过程中,一方突患精神疾病且久治不愈,在此种情况下,若另一方坚决认为无法继续维系这段婚姻,那么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后,法官是可能会准许离婚请求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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