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车超速扣分标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一、开车超速扣分标准 1.在国内高速公路上驾驶小型汽车违反交通规则,其车速超过正常速度上限但未超过20%的情况下,将被视为轻度违章行为,不进行扣分评判,仅需缴纳罚款金额为50元到200元之间。 2.当驾驶小型汽车在国内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时,如果其实际车速超过法定限定时速标准的20%以上且低于50%,这时将会记录违规行为并扣取驾驶员3分,同时还需要缴纳200元的罚款处罚。 3.在中国境内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道路上驾驶小型车辆行驶,如果其实际车速超过法定规定速度的20%以上而未到达50%的范围,或在其他普通道路上驾驶超出法定规定速度50%以上的情形,就会被记录违规并扣取驾驶员6分。 4.若驾驶员在国内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道路上行驶超过了法定规定速度的50%之上,那么他们的这次驾行为将记录为严重违规行为,会面临记分为12分、罚款金额为500元的严厉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开车超速扣几分 现今,若您因驾驶超速而被扣除驾照分数,将会面临这几种不同程度的处罚: 12分、9分、6分、3分以及1分。 详细情况如下所述: 1.对于驾驶学校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或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而言,如果他们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指定路段行驶速度超过标准速度的百分之二十以上,那么将受到一次性记取12分,并需缴纳200元罚款的惩罚。 2.对除上述三种车型之外的其他机动车驾驶者来说,如果他们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速度超过限定标准速度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同样会被记取12分,同时需要支付200元至2000元之间的罚款。 3.假如驾驶学校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或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外的道路上行驶时触犯此项违章行为,无论是超过限定速度的百分之五十还是更多,都将被记取9分并接受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 4.另外,对于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或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与城市快速路外的道路上行驶时,超过标准速度百分之五十或者超过百分之二十以上但是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章行为,将只被记取6分且罚款为200元到2000元之间。 5.然而,如果驾驶学校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或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行驶速度仅超过标准速度的百分之二十,但未达到百分之二十以下; 或者是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了标准速度百分之二十以上,且低于百分之五十的话,这些行为都将被记取6分,同时罚款200元。 6.同理,如果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或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速度超过标准速度的百分之二十以上且未达百分之五十; 或者是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外的道路上行驶速度超过标准速度百分之二十以上,却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章行为同样也会被记取6分,罚款金额为200元整。 7.同样地,对于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或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外的道路上行驶速度超过标准速度百分之二十以上且未达百分之五十,或者是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外的道路上行驶速度超过标准速度百分之十以上,但未达百分之二十的违章行为,我们只会记取3分,同时罚款金额为200元。 8.最后,当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外的道路上行驶速度高于标准速度的百分之十以上,却又没有达到百分之二十时,这种情况下不会被扣分,只是需要缴纳200元罚款即可。 9.另外,关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速度超过了限定时速,但是还不足以让罚金达到10%的情况下,我们不进行扣分的操作,仅仅是针对车主提出警告,并要求其缴纳相应的罚款。 10.值得注意的是,还有一部分驾驶机动车在路面行驶时速度超过了限定速度,但是距离达到20%的界限尚远,此时我们也仅仅是给出警告,并不进行扣分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12分。 第九条第二项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9分。 第十条第二项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记6分。 第十条第三项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6分。 第十一条第二项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 关于超速驾驶所涉及到的扣分及处罚规定的具体细则如下:首先,若在我国境内的高速公路上驾驶小型汽车时发生超速行为,但其速度未超过法定限制的20%,这便被视为轻微违法行为,将不对驾驶员进行扣分处理,仅需处以50至200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其次,当车辆行驶速度超出法定限制的20%至50%之间时,交通管理部门会对该行为进行记录并判定为违规行为,同时扣除驾驶员3分的驾照分数,并处以200元人民币的罚款;再者,如果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等特殊路段上超速达到20%至50%,或者在其他类型的道路上超速超过50%,那么驾驶员将会被扣除6分的驾照分数;最后,若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等特殊路段上超速超过50%,驾驶员将面临被扣除12分的严重后果,并且还需要缴纳500元人民币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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