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担保
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或第三人以财产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问题 | 现金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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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担保是指一方为了保证其履行合同的义务,将一定金额的现金作为担保物存放在约定的地点,以备履行合同时使用。现金担保的法律解释如下: 1. 现金担保的性质 现金担保是属于担保合同中的一种形式,既是一种担保手段,也是一种担保形式。担保人将现金作为担保物,保证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因此,现金担保的性质是一种有限的、不可撤销的担保方式。 2. 现金担保的效力 现金担保的效力取决于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现金担保的金额和使用条件,并经过双方签字盖章,那么现金担保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未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则现金担保无效。 3. 现金担保的返还 现金担保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当及时返还给担保人。如果债务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担保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从现金担保中扣除相应的担保金额进行补偿。如果债务人履行了合同义务,担保人应当及时将现金担保返还给债务人。 4. 现金担保的保管 现金担保应当由双方约定的专门保管机构或者第三方银行进行保管,以确保担保物的安全。担保人应当妥善保管担保物,并及时通知受益人取得担保物。如果担保人未能妥善保管担保物,造成担保物丢失或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之,现金担保在担保合同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在使用现金担保时要注重合同的约定和保管,以确保其效力和安全。 现金担保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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