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霸王条款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一、合同中霸王条款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当格式合同存在严重侵害合同缔结双方当事人权利并严重减损甚至废止设立方所承担责任和义务的情形时,我们应当视其为霸王合同。这类合同在设定条款之初就违背了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因此其应被宣告无效。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导致此类合同条款失效的原因: (一)任何一方利用欺诈的方式、或是威胁压迫他人的手段与其签订合同时,则构成对国家利益的损害行为。 (二)如果存在故意串谋从而损害到国家、社会团体或其他第三人的利益的情形,那么该合同的条款同样将失去效力。 (三)以合法的名义掩盖其背后的非法目的,这样的行径无疑会使其合同条款失去效力。 (四)合同条款的设立若是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同样无法维持其实效性。 (五)若合同条款违反了我国的法律和行政规定,无论是强制性的还是任意性的规定,都会使得整份合同的有效性受到质疑。 《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第五百零八条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二、合同中霸王条款合法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合同中霸王条款之合法性问题,需要根据其是否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定。 若确实构成违法,那么这些霸王条款将被认为效力丧失; 反之,若未违反相关法律,则可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应的规则执行。 霸王条款这一概念通常指的是由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规避法定责任,减轻自身义务负担的不公平格式合同、通知书、声明以及店面公示信息,甚至一些行业中的普遍做法。 它们在消费领域中大量存在,尤其是一些公共事业机构和依法享有专营权的经营者,他们往往依循旧有机制下的规定,或者仅仅以保护行业自身利益为出发点来设定行业规范,这也就导致了广大消费者权利受到了多种形式的限制,从而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基本权益。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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