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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案件的代理人规定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解答

一、刑事案件的代理人规定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中,对于代理人员的资格和权限有着明确的限定与规定。

首先,代理人员可以由律师担任,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基本权力;

其次,可以由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举产生;

另外,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或监护人同样具备成为代理人的资质。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某人正处于被执行刑罚阶段或者其人身自由因法律原因受到限制,那么他将无法充当代理人。

在代理过程中,代理人有权全面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并且享有查阅、摘录以及复印案件档案材料等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辩护的方式与辩护人的范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刑事诉讼中的代理人员可由律师、人民团体、单位推举或近亲属担任,但受刑罚执行或人身自由受限者除外。代理人有权了解案情,查阅、摘录和复印案件材料。

二、刑事案件的查封扣押期限是多久

对于刑事案件而言,其涉及的查封和扣押活动的具体时限通常是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作出决定的。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条款的明文规定,倘若经查实所查封、扣押的财务、书面材料、信件、电报,或者被冻结的存款、资金、债券、股票及基金份额等资产与该特定案件毫无关联之处,那么公安机关有责任在接下来的三天时间内解除这些查封、扣押以及冻结措施,并将上述相关资产予以无偿归还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三、刑事案件的流程是怎么走的时效

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主要涵盖以下环节:首先是立案,其中公安机关需查证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并作出立案侦查决定;其次是侦查阶段,这是取得相关罪证的必要步骤;接着是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将具体审查此案件;之后进入审判阶段,由法院负责审理;最后是执行阶段,即对判决结果的落实与执行。在刑事案件中,时效性分为追诉时效以及办案期限两个方面。追诉时效是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而办案期限则是指处理刑事案件所规定的时间限制。具体的时效性会因案件类型及情节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您对此仍有任何疑问,我们非常乐意为您提供更深入的解答。

刑事诉讼中的代理人员可由律师、人民团体、单位推举或近亲属担任,但受刑罚执行或人身自由受限者除外。代理人有权了解案情,查阅、摘录和复印案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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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8: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