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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要经过检察院批准吗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一、取保候审要经过检察院批准吗

在处理刑事案件的取保候审问题时,其是否需经过检察院审批主要依赖于案件的特定发展阶段以及该阶段的实际状况。

若处于侦查阶段,则公安部门具有充分的权利去决定是否应为涉嫌进行犯罪活动的人员施行取保候审的手段;

而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则拥有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的权力。

通常而言,若案件尚处在侦查阶段,公安部门经评估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便可自行作出决策并执行相应的取保候审措施。

然而,若需要将强制性措施从其他方式转变为取保候审,或者在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过程中发现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取保候审,那么此时便需要得到检察院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审批主体随案件阶段变化。侦查阶段,公安部门自主决定;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有权决定。公安评估后可直接取保,变更强制措施或审查起诉时取保需检察院批准。

二、取保候审结束后案件怎么处理

经由当事人申请并得到警方许可的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通常情况下该案件将转入至审查起诉环节,这意味着当事人将会在不久的将来接受司法判决的裁决与施行。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应当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未经经过执行机关的当面批准,绝对禁止擅自离开其所驻留的城市或地区;

倘若个人资料如居住地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发生任何形式上的变更,均需在接到通知时间起的二十四个小时内向执行机关主动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三、取保候审结束一年了什么也没有发生

取保候审的期限在满一年后若仍无任何司法程序或结果传来,这通常表明该事例的调查、检控乃至审判环节已告终结,或者是因为证据不足等诸多因素使之无法继续推进下去。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被设定在十二个月之内。当期限届满之后,倘若侦查机构未能将事例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亦或是检察机关未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措施应当予以解除。我们建议您向最初实施取保候审的司法机关咨询详细情况,以确定事例的最终处理结果,同时申请解除取保候审的相关措施,并要求退还保证金。如您认为在此过程中自身的合法权益遭受了侵害,可依据法律法规来维护个人权益。

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审批主体随案件阶段变化。侦查阶段,公安部门自主决定;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有权决定。公安评估后可直接取保,变更强制措施或审查起诉时取保需检察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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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8 10: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