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会怎样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后会怎样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将会对涉案人员及其违法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和进一步侦讯。 若调查中确有必要对其进行逮捕处理时,公安机关将会在拘留期限届满之日起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逮捕申请,由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涉及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适当延长,最长可达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后,应在七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同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公安机关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若经侦查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应撤销案件; 若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并发放释放证明,同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深入调查并侦讯。 若需逮捕,公安将在拘留满后三日内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批准。 特殊情况下,如流窜、多次或结伙作案,提请审查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 二、刑事拘留后判缓刑可不可以折抵刑期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管制刑罚的期限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判决执行前被先行羁押的,每拘留一天则应折抵为刑期两天”。 同样地,依据该法典的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拘役刑罚与有期徒刑刑罚的计算方法亦是如此,即无论是在执行拘役还是有期徒刑时,先前所进行的刑期羁押都会按照相同比例折抵刑期。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被刑事拘留要找律师吗 在我国,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对属其实施侦查事务时,触及法定紧急状况下,针对现行犯罪行为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而实施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之强制措施。因此,在遭遇刑事拘留之际,寻求专业律师事务所的援助具有重要意义。律师有权在任何时间与当事人进行面谈交流,深度了解相关事件的详细情况,并为之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咨询服务以及全方位的法律协助。此外,律师亦可向办案机构提交相应法律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对事件性质认定、证据合法性等方面进行细致审查和严谨质询。在侦查阶段,律师可替代当事人代表向办案部门提出申请,请求变更强制措施如申请取保候审等。总之,律师的适时介入,无疑将在相当程度上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且全面的法律支持和有效保障。 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深入调查并侦讯。 若需逮捕,公安将在拘留满后三日内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批准。 特殊情况下,如流窜、多次或结伙作案,提请审查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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