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产权证的遗嘱是否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没有产权证的遗嘱是否有效 关于没有房地产所有权证书的情况下是否能够立下有效的遗嘱这个问题,其有效性主要取决于该房产是否为当事人本人所有,且是否确实享有对其的决策权。 若前述条件均备,那么,所立遗嘱即具备了效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每个公民都有权按照法定程序制作遗嘱并对自己个人拥有的财产进行处置,同时也可在此基础上,选择指定遗嘱的执行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没有产权证库房可以出售吗 依据有关规定,尚未取得产权证明的储藏室不得进行转让出售。无产权房涵盖了那些尚未颁发房产证的房屋,以及无法办理房产证的物业,此类房屋在法律层面上被严格禁止进行公开交易。例如,购房者已经购入房屋,然而尚未完成房产证的相关手续;亦或是开发企业尚未办理完权属登记及产权证手续等等。 另外,诸如未经授权、违法建设的房屋,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的公共租赁住房等也在此范畴之内。若是购房者所购买的是具备完整产权的商品住宅,在房产证正式颁发之前同样不可进行买卖或产权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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