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责方不配合保险公司理赔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全责方不配合保险公司理赔怎么办 针对全责方未履行相应理赔协议的情形,旅客可采取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您可以寻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启动调解程序; 其次,您还可以直接向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此类案件中,您有权以侵权人为被告,同时将其所投保之保险公司纳入被告范围内。 若经过一审、二审等法律程序后,被告依然未能予以赔偿,此时您便可以向相关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进一步确保自身权益得以实现。 然而,若经调查发现侵权人无任何可供赔偿的财产,法院将会暂时停止执行,直至侵权人具备相应履行能力为止。 需注意的是,对那些故意拒不执行法院裁决之人员,可能会面临司法拘留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若您已为自己的汽车或他人乘坐的车辆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那么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您同样可以向相应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金。在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之后,您有权依法依规向侵权人追偿相应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全责方不配合理赔如何办 在遭遇交通事故且全责方未能就赔偿事宜做出妥善处理的情况下,消费者如已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则可依据法律规定向所投保险公司请求履行保险赔偿义务,并由该保险公司在完成赔付后依法行使追偿权向责任人追讨应得补偿。 若受害人并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则救援享有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协调解决赔偿事宜的权利; 同时,亦可径直诉诸人民法院启动民事司法程序,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并取得合理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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