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是指员工发生工伤后,单位不为员工申请工伤,或者单位没有为员工上工伤保险,员工要求单位之间支付工伤待遇的纠纷。
问题 | 工伤认定时效 |
分类 | |
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能力鉴定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认定时效法律解释如下: 1. 工伤认定时效的起始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起,工伤鉴定机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认定,并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 工伤认定时效的延长情况:如果初步认定结果不明确或有争议,工伤鉴定机构可以延长时效,但延长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3. 工伤认定时效的申诉:劳动者、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初步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工伤鉴定机构提出申诉。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认定,并将复核认定结果通知申诉人、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 工伤认定时效的特殊情况: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工伤认定,如无法确定事故发生时间或劳动者死亡的,工伤鉴定机构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并通知有关方面。 总体来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时效在通常情况下为30个工作日,但在特殊情况下有可能延长至60个工作日。劳动者、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均有权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诉或复核请求。 工伤认定时效相关词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