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适用调解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非诉讼类-调解谈判 |
解答 |
一、不适用调解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符合以下情况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将不适用于行政调解: (一)涉及到雇佣他人进行故意伤人的行为; (二)存在聚集性斗殴或寻衅滋事的行为; (三)多次从事违反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接受调解处理的情形; (五)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再次对另一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六)在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员逃逸的; (七)不宜通过调解形式解决处理的其它情况。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 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不适用调解的交通事故有什么 以下几种情形的道路交通事故并不适用于调解: 首先,当各方当事人对于调解协议均持反对意见时。 此情况下,必须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如其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反对调解,那么便无法通过该方法来解决争议。 其次,如果当事人对于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持有异议或拒绝签署事故责任认定书,这种情况也不适宜采用调解的方式进行解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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