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人失踪多久可以报案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一个人失踪多久可以报案 1.在紧急情况下,如某人失去联系并无法取得联系方式时,可以立即向有关部门求助进行报警处理; 然而,若被寻人(系失踪人员)已失去联络长达24小时之久,公安机关才有权进入展开调查或正式立案侦查。 2.针对任何明确的违法犯罪案件,公安系统各个办理案件的警种、部门应风驰电掣地开始工作,勿须延误和推诿,必须马上行动以确保公正公平。 3.在行政案件的受理审查过程中,原则上应限定时间不超过24小时;但对于处理疑难复杂案件而言,其受理审查时限可适当延长至三天。 4.在涉及到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方面,原则上同样应限制在3日内;当涉嫌犯罪的线索需仔细勘鉴定时,立案审查期限可适当放宽至7日不等。而对于具有重大疑难复杂性的案件,应当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的批准,在此前提下,立案审查期限则可延长至30日左右。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二)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 (三)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一份附卷。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日常执法执勤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适用第一款的规定。 二、一个人失踪多长时间才能够立案 通常情况下,失踪事件需要在超出48个小时之后方可引起立案调查的关注。 然而,存在如下特殊情形之时,公安机关将不得不立即展开刑事案件的立案并进行深入的侦查工作: (1)接收到关于拐卖妇女和儿童的指控、投诉或揭发的信息;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是年龄介于十四周岁至十八周岁之间的女性失踪的报警通知; (3)接到已经年满十八周岁的女性失踪且有被拐卖嫌疑的报告; (4)发现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儿童极有可能遭到拐卖; (5)发现有购买被拐骗来的妇女和儿童的行为,并且根据法律规定应该对该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6)具备可能存在拐卖妇女及儿童犯罪行为发生的其他显著特征的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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