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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危险驾驶罪客观情形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一、危险驾驶罪客观情形有哪些

“危险驾驶罪”的具体构成要件主要涵盖了以下四种情况:

首先是“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这其中包括在道路上进行超速行驶、频繁变换车道以及相互别车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驾驶操作;

其次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只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每百毫升,就可以被认定为醉酒驾驶;

第三种情况是“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

最后一种情况则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危险驾驶罪"包括四种情形:超速竞驶、醉驾(血醇≥80mg/100ml)、超员或超速运营校车或旅客运输、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这些行为均具高度危险性。

二、危险驾驶罪中哪些情形可从重处罚

在我国,如果犯有危害移动车辆类罪行且情节恶劣,可以依法加重惩罚力度。

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需要特别注意:

第一种是有极为严重的超员、超载或是超速行驶的行为,或是违规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的机动车辆;

第二种是涉及驾驶载客运营性质的机动车辆的情况;

第三种则是在逃避公安机关依法进行的检查,或者是在被要求接受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拒绝配合或阻碍执法行动但尚不构成其它刑事犯罪的实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三、危险驾驶罪检察院怎么判

在牵涉到危险驾驶罪的判决过程中,是由检察机关作为公诉方予以提起诉讼,最终则需由法院进行终审裁定。在此期间,检察院会对事例中的各项复杂因素进行周密而全面的综合考量。首先需要重点关注的便是事例的犯罪事实部分,这其中涵盖了犯罪嫌疑人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具体的驾驶路段与时间以及是否曾发生过任何相关事故等各项要素。值得注意的是,酒精含量无疑是决定事例性质最为核心的要素之一,当相关数值超过了80毫克每百毫升这个法定基准值时,便足以构成犯罪行为。除此之外,犯罪人的自我认罪悔罪态度,以及之前是否有过此类犯罪记录等因素,亦都会对检察院在拟定量刑建议时产生重要影响。通常状况下,若犯罪人为初次触法,且认罪态度诚恳端正,同时并未造成过于严重的后果,那么检察院或许会提出采取较轻处罚措施的建议。然而若是犯罪情节较为严重,例如引起重大交通事故,试图逃避警方检查或屡次违法酿成此类恶行等,那么检察院将会主张应给予更为严厉的惩罚。最终的判决结果如何,还得仰仗于法院在全面评估所有事例证据与情节后所能做出的公正裁决。

"危险驾驶罪"包括四种情形:超速竞驶、醉驾(血醇≥80mg/100ml)、超员或超速运营校车或旅客运输、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这些行为均具高度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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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2:4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