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有哪些规定 1.双方协商抚养权归属;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 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限是多久 在离婚程序中,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支付期限通常设定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时止。 然而,如果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那么他们的父母可以考虑停止向他们支付抚养费。 然而,对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若出现了法定的情形并且他们的父母仍然具有给付能力,那么他们的父母还需要继续承担起必要的抚养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当双方无法就抚养权问题达成共识时,可以采取以下两种途径予以解决:首先,经过深入细致的沟通过程,尝试就抚养权分配事宜展开充分的协商;其次如若协商无果,则可以考虑通过法律诉讼方式以寻求公正公平的裁决。在由法院最终作出关于抚养权所属的判定中,通常依据是否有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快乐地成长为基本原则。关于子女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则应根据子女的现实需求,双亲支付能力以及所在地当时的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量后作出合理的确定。对于拥有稳定经济收入的家庭而言,抚养费的具体给付标准可以参照其每个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之间来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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