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会被分割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会被分割吗 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在大多数情况下,保险皆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财产分割处理。 具体来说,主要分为以下两个层面: 其一是针对离婚之时尚未失效的保险; 其二则是指处于婚姻保持期间而获取到的保险利益。在此情形中,投保配偶有权选择将保险予以退保,以取回保单的实际价值,进而进行相应的现金分配。 此外,亦可采取更换投保人的策略,即将保单转让至被保险人手中,并向被转让方索求当年保单现值的一半金额作为补偿。以上两种方法均为可行的保险金分割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保险商品琳琅满目,然通常情况下,保险权益被界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范畴。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以下几种类型的财产被明确划分为法律所规定的其他应归属夫妻共有的财产范围: (一)一方向个人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取的增值收益; (二)男性和女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质性地或其应该获得的住房补贴以及住房公积金; (三)男性和女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质性地或其应该获得的养老保险金以及破产安置补偿费用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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