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种类 |
分类 | 建设工程纠纷-转包分包纠纷 |
解答 |
一、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种类 关于工程项目承包方式的分类如下: 首先,采用成建制劳务分包模式,此方法通常由企业以实体形态从施工总承包商手中接纳劳务作业职能; 其次,是零散式劳务承包方式,即通过企业间短时雇佣工人进行项目施工; 再者,则为自带劳务承包模式,即将建筑行业中的劳务分包公司所承担的特定工程板块,采用签订单独承包合同的方式完成。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工程承包方式一般有哪几种呢 在工程承包领域中,我们通常可以看到以下几种常见的承包方式: 首先,是总承包模式,这是指由专门从事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公司接受业主(即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合同的约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性的规划、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和后续的试运行环节,进行全程承包管理。 其次,是独立承包模式,在此种方式下,发包者(即业主)并未选择将整个建设工程的所有建设工作完全交给同一家承包商,而是根据其需要,分别与各方面的承包商进行合作,比如勘察方、设计方以及施工方,并且分别签订勘察合同、设计合同以及施工合同等。 这样每个承包商都能对其负责的勘察、设计及施工任务单独承担责任,并直接向发包方负责。 第三种常见的承包方式是联合承包,此种方式则是由两个或者更多的承包商联合组成一家新的公司,共同参与相应工程项目的承包工作。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挂靠承包这种模式,虽然也是一种经济利益驱动的商业行为,但是它却是以某一大型工程企业的名义,进行承包工程项目的活动。 《建筑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款规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第二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对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总承包。 ”根据上述法律、规章的规定,承包人可以单独承包工程,也可以与其他企业联合共同承包(包括联合总承包)。 在工程项目的承包模式中,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成建制劳务分包,此举是指各大企业以实体形式从总承包商手中承揽劳务作业任务;零散式劳务承包,则是企业通过短期雇佣工人进行施工操作;最后一种为自带劳务承包,这是指劳务分包公司负责承担特定工程板块的工作,并与业主方签署单独的承包合同来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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