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假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假释所带来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在罪犯在假释期间没有实施任何新的犯罪行为、或被查出有尚未判决的罪行、或是没有出现与刑法、行政法以及国务院公安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管规定相抵触的行为时,假释制度将认为其原有应判处的刑罚已经完整地执行完毕; 然而,若在假释期间,罪犯再次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或被查出有尚未判决的罪行、或是出现了与刑法、行政法以及国务院公安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管规定相抵触的行为,那么假释制度将会撤销对该罪犯的假释,并将其重新收押至监狱中,继续执行尚未完成的刑期。 《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 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八十五条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假释的法律效果,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假释之法律效应: 当假释考验期限届满之际,应被视为原先所判决之刑罚已全面执行完毕。 所谓假释,即是对那些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言,他们在经历过一段时间的刑罚执行后,若能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且确实展现出悔过自新的良好表现,同时也不会再次对社会造成危害,那么司法机关便会根据相关规定,为其提供一个附带条件的提前释放机会,这便是我们常说的假释制度。 《刑法》第八十五条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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