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知识:

 

问题 审查逮捕
分类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警察机关经过审查逮捕决定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检察院报告,同时通知被告知的家属或者其他人。被告知的人在逮捕之日起五日内,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申请对其逮捕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被告知的人、其家属或者其他人对其逮捕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发现逮捕决定不当的,应当撤销,并依法追究责任。
综上所述,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逮捕决定的合法性,被告知的人、其家属或者其他人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申请审查,如果审查发现逮捕决定不当,相关机关应当撤销,并依法追究责任。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0 7: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