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人身威胁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借钱不还人身威胁怎么办 倘若有债主遭遇到欠债者未履行还款义务及遭受其人身安全恐吓时,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之规定,债主享有维护自身身体权利的法律权利。同样地,按照该法典的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细则规定,若出现此类行为,债主理应向侵权方提出请求,要求其中止侵害言行、消除妨碍影响以及消除潜在危机等等。另外,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准则,债主亦有权要求欠债者归还原属他们的财产(如借款),并可按照具体事实情况要求对方做出相应的赔偿补偿;若欠债者的行为已经严重威胁到他人的人身安全,债主更是有权要求欠债者立即停止侵害行为、消除潜在危机等。总而言之,债主在面对此类问题时,完全可以依照法律法规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要求欠债者偿还借款、停止侵害行为、消除妨碍影响、消除潜在危机以及赔偿因侵权行为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若欠债者的行为已达到犯罪程度,债主甚至可以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以追究欠债者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借钱不还写欠条还是借条呢 借贷之债,不论系以欠条形式呈现,抑或采用借条方式表述,均具备绝对的法律效应。 在此类借贷关系之中,债务人为偿清所负债务而向债权人出具明显指向未来到期之时需偿还债务的责任声明,即借款凭证。 借条乃借款契约关系的清晰体现,此种关系要素在于借款人承诺将向出借人贷款,而出借人则应立即支付款项。 值得注意的是,债权人应于履行时间结束后三年内明确提出权益请求。 若未在借条中预先设定还款期限,债权人须自借据签字之日起计算,在二十年内行使权益。 另一方面,当交易完成后,应付帐务的一方(债务人)会向债权人提供一张具有确定记录其欠款事实并突显债务人未来到期时需偿还债务的责任声明的凭证,即欠条。 严格意义上来说,欠条是对于此前双方经济交往过程的清晰概括和总结,自欠条签发之日起,双方之间便确立起了全新的纯债权债务关系。 在此情况下,债权人也同样需要在履行时间结束后三年内,依据法定程序明确提出权益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借钱不还人还找不到人怎么办 面对此类状况,我们建议您遵循以下操作步骤:首先,务必妥善保管并保存相关证据材料,例如借据、转账凭证等等用以证实借款事项的真实性;其次,积极搜寻关于欠款人可能拥有的财产线索,以便后续追讨工作的开展;接下来,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法院发起诉讼,针对无法直接送达给被告的特殊情况,还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来实现文件送达;再者,为确保被告不恶意转移其名下财产以逃避还款责任,还请您考虑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最后,请尽全力搜集欠款人的个人信息以及行踪,以便在必要时采取进一步行动。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涉及到的借款金额较为庞大,为了更好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和指导。 债主遇欠债者未还款及人身安全恐吓时,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维护权益。债主可要求中止侵害、消除妨碍、赔偿损失等。若行为威胁人身安全,可要求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危机。债主可采取多种措施捍卫权益,包括要求还款、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若行为构成犯罪,可报案追究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