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离婚财产分割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现在离婚财产分割应如何处理 在夫妇离婚之时,所涉及的共有财产将遵循双方的意愿进行分配,若协商无法达成协议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并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物品并不列入分配范围之内,除非双方另有所议定。 夫妻关系存续过程中所取得的以下财产,均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归属于双方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及投资的回报利润; (3)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4)自遗产或接受馈赠的财产,然而需排除本法规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之外的部分; (5)其余应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 对于上述共有财产,夫妇双方享有平等支配和处置的权益。 而除此之外的下述财产则被视为夫妇一方的私有财产: (1)一方在缔结婚姻前所获得的财产; (2)一方因遭受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3)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指定仅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 (4)专供某人使用的生活必需品; (5)剩余其他应归属某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现在离婚财产是怎么分配的 如今在婚姻关系结束之后的财产分配中通常存在两种方式,即协议分割以及判决分割。所谓协议分割主要是指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并达成协议来确定财产的具体分割方式;而判决分割则是由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作出裁决,这种分割结果具备强制执行力。 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往往会考虑到子女的抚养权及女性作为需要照顾群体的特殊利益,从而制定出符合公平正义原则的财产分割方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夫妇离婚之时,所涉及的共有财产将遵循双方的意愿进行分配,若协商无法达成协议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并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物品并不列入分配范围之内,除非双方另有所议定。 夫妻关系存续过程中所取得的以下财产,均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归属于双方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及投资的回报利润; (3)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4)自遗产或接受馈赠的财产,然而需排除本法规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之外的部分; (5)其余应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 对于上述共有财产,夫妇双方享有平等支配和处置的权益。 而除此之外的下述财产则被视为夫妇一方的私有财产: (1)一方在缔结婚姻前所获得的财产; (2)一方因遭受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3)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指定仅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 (4)专供某人使用的生活必需品; (5)剩余其他应归属某一方的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