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破产申请条件都有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有限公司破产申请条件都有什么 当企业选择破产申请时,必须满足关键的限制性条件,即: 其一,该公司无法偿还所欠的应付款项并承受着资不抵债或是明显无力偿还所有债务的压力; 其二,公司目前已处于停业状态,或者如果持续营业将会导致亏损面进一步扩大。 用通俗的话说便是:该公司缺乏支付债务的资金,其资产也无法完全覆盖债务,或者在当前的经营环境下,公司已经无法维持正常运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二、有限公司破产欠员工债务怎么办 当企业面临破产境地时,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全面清算,首先会优先偿还员工的薪资报酬。 而在处理破产清算所得时,公司职员的薪酬待遇被置于更为优先的位置。 正是如此,破产财产在清除各项破产所需支出和共同利益债务之后,将会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偿付: (一)破产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补贴、残疾补助费、抚恤费用等; (二)破产企业应向员工缴纳的、除上一条列出款项外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 (三)最后才是破产企业拖欠的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的价值无法满足上述各款项的同时清偿,则将根据比例进行公平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有限公司破产了欠款还不起怎么办 当企业宣告破产之际,须依照法定程序启动清算事务并履行清偿责任。首先,应当依法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随后法院将有权遴选出合适的破产管理人为企业的破产财产进行全权监管。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在保证破产费用以及共同利益债务得到足额偿付之后,剩余的破产财产将会被依次用来偿还各项债务,具体顺序如下:1. 支付给员工的薪资、医药费、工伤补助等福利待遇;2. 缴纳所拖欠的各类税费款项;3. 最后才轮到各种普通破产债权。若仍有债务未能得到完全偿还,那么未得到清偿的那部分金额,债权人可在未来得知该公司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之时,再提出申请以期获得进一步的补偿。 企业申请破产需两大条件:一是无力偿还债务,资产难抵债或明显还不清;二是公司已停业,或继续经营将亏损加剧。简言之,就是公司没钱还债,资产不够填债坑,或经营难以为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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