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失业登记 |
分类 | 劳动纠纷-社保纠纷 |
解答 |
一、如何办理失业登记 办事流程如下:首先,请您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各个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递交申请;其次,我们的窗口服务人员将热忱地接受您的申请并认真审查您提供的材料;最后,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我们会进行相应的登记和存档,并向您开具失业登记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如何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 关于失业保险金申请领取流程方面,首先需要由原本为该职工服务的用人单位,向负责处理其失业保险事务的相关经办机构进行申报备案。 同时,还需按照规定的要求,提交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文件、以及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相关资料。 接下来,则是由劳动者本人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的60个自然日内,前往受理其所在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进行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手续。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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