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注意事项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注意事项 在离婚损害赔偿诉讼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过错种类: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4种情形是婚姻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 2.时间限制: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婚姻损害赔偿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3.责任主体:对婚姻关系破裂存在过错的一方婚姻当事人、造成婚姻关系破裂的第三人,不是婚姻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4.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方法是什么 若欲寻求离婚损害赔偿,应于离婚案件审理期间一并提出该诉讼主张,包括在协议离婚过程中直接在离婚协议书中进行明确约定,以及通过诉讼程序办理离婚手续时,将此项诉求作为独立的诉讼请求提交至法院。 值得注意的是,若选择以诉讼方式离婚,且要求赔偿的一方为原告,那么其所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案件审理期间提出,否则在离婚判决生效之后,便无法再次单独针对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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