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判刑会减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后判刑会减刑吗 取保候审与判决之后的减刑并无直接关联性。 取保候审仅为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措施,其本身并不代表着最终的刑罚裁决。 而判决之后的减刑则主要依据于犯罪者在服刑期间的行为表现,例如是否严格遵守监狱规定、积极参与教育改造活动、确实展现出悔过自新之意或者具备立功表现等等。 若仅因取保候审而未在服刑期间展现出上述优良表现,那么便无法获得相应的减刑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取保候审的钱还退吗 依据国内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并未触犯第七十一条所规定之行为条件,则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正式通知或者与此相关的法律文书,即可前往银行申请领取已交纳的保证金。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乃是指由相关司法部门依据实际情况,暂时不对可能需要被逮捕的罪犯进行羁押的一种处理方式。 对于那些患有严重疾病、疑似怀孕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以及情节较为轻微的罪犯,都可以依法适用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后公安侦查期限多少 自实行取保候审制度之后,公安部门所进行的侦查活动时间通常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之限。然而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若经过上级公安机构许可,侦查期限也允许相应延伸。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应依照法律法规有序获取各类证据,以求查清事件真相。如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已经无法承担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该立即解除先前设定的取保候审措施;而如果事件所有事实均已清晰明确,证据亦毫无疑问且确凿有力,公安机关则须尽快将事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与起诉。值得一提的是,取保候审并非宣告事件终止审理,犯罪嫌疑人需时刻恪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随时准备接受传唤,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 取保候审与判决之后的减刑并无直接关联性。取保候审仅为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措施,其本身并不代表着最终的刑罚裁决。而判决之后的减刑则主要依据于犯罪者在服刑期间的行为表现,例如是否严格遵守监狱规定、积极参与教育改造活动、确实展现出悔过自新之意或者具备立功表现等等。若仅因取保候审而未在服刑期间展现出上述优良表现,那么便无法获得相应的减刑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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