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变更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劳动合同变更情形有: 1、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股份转让等情况应变更劳动合同。 2、岗位发生变化应变更劳动合同。 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3、变更劳动合同期限时应变更劳动合同。 4、有外商投资企业时应变更劳动合同。 5、农民合同制工人转为非农户口后应变更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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