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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诉讼法律师介入时间规定多久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解答

一、刑事诉讼法律师介入时间规定多久

在我们国家的刑事司法程序之中,对于辩护律师参与诉讼的具体时间节点有着明确的法规标准。

首先,一旦一个犯罪嫌疑人被执法机关做出了首次询问或者实施了强制措施,他就有了自行选择为自己寻找辩护律师的权利;

在此过程中,他只能选择聘请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

其次,如果是在侦查阶段,那么犯罪嫌疑人也只能选择聘请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

最后,被告人则可以在任何时候都可以选择聘请辩护律师。

此外,在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首次询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时,他们必须要向犯罪嫌疑人明确告知其享有聘请辩护律师的权利。

同样地,人民检察院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后的三天之内,也需要告知犯罪嫌疑人其有权聘请辩护律师。

而人民法院在接到案件后的三天内,也需要告知被告人其有权聘请辩护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委托辩护的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的告知义务】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我国刑事司法中,辩护律师参与诉讼时间明确:嫌疑人首次被问询或强制措施时,可自选律师辩护;侦查阶段亦然。被告人随时可聘律师。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分别在首次问询、收案三日内,需告知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律师权。

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中的相关规定如下所述:

如犯罪行为的情节轻微且依照该法律的规定无需判处有期徒刑或免于处罚者,人民检察院可自行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然而,人民检察院在做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同时对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查封、扣押及冻结等措施进行解除,释放相关财产权。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刑事诉讼法证人不愿意出庭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条款,证人若不愿出席法庭将对案件审判产生重大影响。面对此类困境,我们可以实施以下几种策略:首要任务是探究证人不愿出庭作证的真实原因并试图解开他们心中的疑虑;其次,我们有必要向证人详细阐述出庭作证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倘若证人仍然坚持不出庭,我们可以请求法院强制要求证人出庭作证,但这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然而,如果证人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而无法亲自到场,如身患重疾或路途过于遥远等,我们也可以考虑采用视频等远程技术手段进行作证。总而言之,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保护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审理。

我国刑事司法中,辩护律师参与诉讼时间明确:嫌疑人首次被问询或强制措施时,可自选律师辩护;侦查阶段亦然。被告人随时可聘律师。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分别在首次问询、收案三日内,需告知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律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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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1:4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