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信用卡诈骗是诈骗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涉嫌信用卡诈骗是诈骗罪吗 涉及到信用卡欺诈行为,这显然是诈骗罪的一个独特形式。 通常来讲,我们所说的信用卡欺诈罪具体表现为是以非法取得财务为主要目的,同时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否违反了相应的信用卡管理法规,只要存在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以及获取了相应数量较大财产的这种行为,便可被视为此类犯罪。 至于信用卡欺诈行为,这其中就涵盖了譬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通过虚构身份信息的方式来骗得信用卡、运用已被废弃的信用卡、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以及恶意非法使用信用卡等多种情况。 当然,在法律层面,对于此类犯罪有着自身特定的构成要素与衡量刑罚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能缓刑吗 对于涉及到是否能对涉嫌犯下信用卡诈骗罪的被告人实施缓刑这一问题,我们给予明确答复如下: 在我国现行刑法制度框架内,缓刑的适用条件并不存在针对特定罪名的限制。 因此,理论上,所有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犯罪行为都有机会实行缓刑。 至于缓刑的具体适用情形,还需要满足以下三个限定: 1、被告人被法院判定为犯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行; 2、被告人已经真诚地表达了悔过之情并且司法机关认可若暂停执行原定刑罚,不会对社会带来新的威胁; 3、被告人并非累犯,且不是犯罪团伙中的首要分子。 换言之,若被告人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理论上是有可能争取缓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涉嫌信用卡恶意透支怎么判 倘若出现了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不排除会被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关于该罪行的量刑标准,主要是根据透支的金额规模、是否及时归还拖欠款项以及犯罪情节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考量。具体而言,当恶意透支的金额达到较大规模(即五万元以上但不足五十万元人民币)时,将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且同时处以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不等的罚金;如果情形更为严重,例如透支金额高达五十万元以上但不足五百万元并且存在其他相应严重情节的话,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支付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而对于那些透支金额特别巨大(即五百万元以上)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样需要支付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金或者没收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公安机关已经立案调查之后,人民法院在作出最终判决之前,罪犯能够全额偿还所有透支款项和利息的话,那么就有可能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而如果情节相对较轻,甚至有可能免于刑事处罚。 信用卡欺诈是诈骗罪的一种,以非法获财为目的,用卡诈骗获财数额较大即犯罪。包括用伪造卡、骗领卡、废卡、冒用卡、恶意用卡等情况。法律对此有特定犯罪构成要素和刑罚衡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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