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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算不算刑事处罚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一、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算不算刑事处罚

刑事拘留与取保候审并非属于刑事处罚范畴。

刑事拘留乃是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针对其直接受理的案件,在进行侦查阶段期间,面临特定法定紧急状况时,对于现行违法犯罪者或是重大疑似罪犯采取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而取保候审则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尚未被逮捕或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依法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确保随时传唤随时到场,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措施。

至于刑事处罚,它是指违反了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受刑法制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刑罚主要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其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

而附加刑则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以及驱逐出境等多种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刑事拘留与取保候审非刑事处罚,前者为侦查中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犯;后者为诉讼中防止逃避的保证方式,可变更羁押。刑事处罚基于刑法,分主刑(管制至死刑)与附加刑(罚金至驱逐出境)。

二、刑事拘留释放能去申请国家赔偿吗

在刑事拘留释放之后,被害人有权向相关部门申请国家赔偿。

在特定情况下,由于相关机关违背了法定原则而对公民实施拘留行为,或者虽然遵循了法定的拘留条件与程序,但拘留期限超出了法律所允许的范围,随后又决定撤案、不予起诉或经审判宣告无罪从而终止刑事追责的,那么在此种情形下,被害人均享有获得赔偿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三、刑事拘留释放后就没事了吗

在刑事拘留释放之后,并不意味着绝对没有任何问题。刑事拘留作为一种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其释放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性:首先是无罪释放,即经过细致严谨的侦查认为并未发现任何涉嫌犯罪的事实,仅此情况便可排除所有犯罪嫌疑;其次是因证据不足而被解除羁押状态,在该种情况下,事例仍有一定概率需要进一步开展侦查工作,当充实到有力证据之后,嫌疑人仍然可能面临重新追诉。同时也不能忽视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为过渡方式的释放处理,尽管如此,这些并不能视作事例画上句号,还需要耐心等待后面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最终处理决定。总结而言,任何刑事拘留释放后的当事人都必须依据准确的释放缘由以及事例推进状况进行综合分析,才能确定自己是否真正摆脱了法律纠纷。

刑事拘留与取保候审非刑事处罚,前者为侦查中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犯;后者为诉讼中防止逃避的保证方式,可变更羁押。刑事处罚基于刑法,分主刑(管制至死刑)与附加刑(罚金至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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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2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