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后另一方用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一、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后另一方用还吗 关于夫妻一方产生负债之后,在离婚时另外一方是否应当负责偿付之事,这需依据具体情况予以辨析裁断。 若相应债务是由夫妻中的某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超越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畴而承担,同时债权人也无法证明此项债务实际被用于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保障、共同生产与经营活动,或是基于夫妻双方达成共同意愿,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另外一方便无需承担偿付责任。 然而,倘若债务的确应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即便在离婚之后,另外一方仍须承担偿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一方负债,离婚时另一方是否负责需视情况:若债务为个人名义且超日常所需,未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同意,则无需负责;反之,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同意,则离婚后仍需承担偿付责任。 二、夫妻一方欠款是否可以离婚 在婚姻关系中,若一方负有债务,其离婚需求依然能够得到满足。 夫妻间所承担的债务并不阻碍他们行使离婚权利,债务问题与离婚程序之间并不构成必然的关联性。 如若双方达成自由离婚之合意,则应予以许可通过。 然而需注意的是,离婚并非意味着可豁免夫妻共债原本所具备的债务责任,倘若属于共同债务性质,那么双方当事人仍需承担偿付责任; 反之若是个人债务,则另一方无需对其进行偿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三、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要一起偿还吗 夫妻间一方所负之债务与否须由另一方协同偿还,终究取决于特定情形。大多数情形下,若该笔债务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开支,那么配偶方即有义务与其共担还款责任。然而若是其中一方个人所负之债务,另一方能够清晰地证明该项债务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另一方理应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在实践过程中,法院将谨慎考虑诸多因素,包括债务的实际用途以及夫妻双方的财务状况等方面来进行判断裁决。因此,当遇到此类涉及法律知识的问题时,我们强烈建议您迅速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得更为精准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夫妻一方负债,离婚时另一方是否负责需视情况:若债务为个人名义且超日常所需,未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同意,则无需负责;反之,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同意,则离婚后仍需承担偿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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