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合同会有哪几种类型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一、解除合同会有哪几种类型 《民法典》中规定了合同解除的三种形式,即法定解除、协议解除以及约定解除。 其中,法定解除乃是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出现时,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交解除合同的请求; 而协议解除则是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实现对合同的解约; 至于约定解除,便是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预先设定了解除合同的特定条件。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解除合同会有具体期限限制吗 就解约事宜而言,通常情况下会设定为期一年的明确期限作为限制条件。 但若相关法律对此有所规定或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此达成了共识,那么相应的解除期限将按照这些规定或约定加以执行; 反之,倘若未作任何规定亦未进行约定,则该解除期限应自解约权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解除事由之日起计算,且不得超过一年; 此外,如对方对解约提出催告,则解约期限还可在催告发出后的合理期限内予以延长。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民法典》中规定了合同解除的三种形式,即法定解除、协议解除以及约定解除。 其中,法定解除乃是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出现时,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交解除合同的请求; 而协议解除则是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实现对合同的解约; 至于约定解除,便是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预先设定了解除合同的特定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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